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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2021年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全覆盖补助资金公示
发布时间:2022-01-13    来源: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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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石家庄市财政局、石家庄市农业畜牧局《石家庄市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全覆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石财农【2018】81号的通知要求,灵寿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实施。负责做好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基础数据采集登记、数据汇总上报和档案管理,负责核实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的数据,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准确。
灵寿县达昌畜禽无害化处理场负责收集、集中处理我县产生的病死畜禽,2020年11月-2021年10月我县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奶牛13头、肉牛683头、禽223520.15公斤、中小型羊47.6公斤、成年羊4只,按照畜牧统计法统一折算为猪单位合计9135.55头,补助标准为每头80元,补助资金为730844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2021年全覆盖资金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