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寿县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拟入库实施项目公示
现将灵寿县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拟入库实施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自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1月1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监督单位:灵寿县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82518788
省级监督电话:12317或12345
单位地址:灵寿县正南北大街25号
邮箱:lsxfpbxmk@163.com
中共灵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