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灵寿县分局召开《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培训会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我县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工作。2月25日上午,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灵寿县分局组织召开《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培训会,灵寿县分局执法人员、50家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对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分析了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对排污许可证证后执法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注意事项等内容作了详细说明。并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排污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落实到位。
之后,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如何实施《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进行了培训。培训内容主要从排污管理分类、管理方式、处罚标准、违法行为等六大亮点进行深入讲解。
会上,大家以积极的学习态度,结合培训内容及遇到的问题进行了互动交流。
会议最后强调,《条例》颁布是全面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重要举措。要正确把握当前排污许可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要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制保护生态环境,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清排污许可工作的重要性;二是排污许可证作为行政执法人员监管过程中重要的法律依据,要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以致用;三是要强化排污许可事中事后监管。
今后,将进一步加大排查、检查力度,按照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要求,督促纳入管理范围的行业企业全部做到依法、规范持证排污,严厉打击无证排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