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人民政府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灵寿县分局强力开展“夏病冬治”,持续推进VOCS治理
发布时间:2021-03-02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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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降低秋冬季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进一步保障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按照提前着手、提前准备、深入谋划的原则,以PM2.5和O3协同共治为抓手,深入开展涉VOCS企业“夏病冬治”行动,保障秋冬季PM2.5和2021年夏季臭氧攻坚工作顺利实施。
1、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动员部署。制定了《灵寿县2020—2021年秋冬季挥发性有机物“夏病冬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工作开展,灵寿县分局于3月2日上午,组织召开灵寿县涉VOCS企业“一厂一策”编制工作推进会,对涉VOCS企业“一厂一策”编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对《石家庄市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企业“一厂一策”编写大纲》内容要点作了重点说明,各企业要严格对照《大纲》要求,认真开展“一厂一策”编制,确保工作高质量完成。
2、认真落实,扎实推进。各企业要严格按照《灵寿县2020—2021年秋冬季挥发性有机物“夏病冬治”工作方案》要求实施。灵寿县分局安排专人负责,定期召开调度会,不定期对“夏病冬治”工作进行抽查。按照《方案》的治理要求及时间安排做好“一厂一策”工作,阶段性汇报工作进展,协调和解决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落实秋冬季挥发性有机物“夏病冬治”相关措施,有效降低秋冬季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
3、全面排查,定期整改。一是全面梳理企业涉VOCS排放的主要环节和工序,建立治理清单,实施精细化管理。二是严格落实整治标准要求,从源头管控、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治污设施、在线监测、台账信息等方面全面整改。
下一步,我分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涉VOCS重点工业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坚持分类指导,精准管控,根据企业治理状况实施差异化管理,严格禁止生态环境领域“一刀切”。不断加大对企业的帮扶力度,深入企业交流指导,实现污染减排与企业生产调控的有机结合,促进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