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灵寿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修订解读
修订解读
一、修订背景
《灵寿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属于县级事故灾难类专项应急预案,是我县应急预案体系的一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以及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制定机关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石家庄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我县2020年10月23日由灵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新版《灵寿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主要内容
预案共分总则、组织体系与职责、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预案管理、应急响应流程图等八个部分。
(一)总则。明确了编制目的、工作原则、编制依据、事故分级和适用范围。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明确了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及其主要职责等内容。
(三)预防与预警。明确了风险管控、需采取的预警行动等内容。
(四)应急响应。明确了信息报告、分级响应,需采取的处置措施、应急结束条件等内容。
(五)后期处置。明确了善后处置、理赔、事故调查等后期工作内容。
(六)保障措施。明确了通信、装备物资、队伍、运输、卫生、治安、经费、机制等保障内容。
(七)预案管理。明确了宣传培训、应急演练、预案修订等内容。
(八)应急响应流程图。对应急响应以图表的形式进行了表示。
三、新旧预案差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6月10日)规定的“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2020版应急预案进行修订,主要对编制依据、行业主管部门职责、预警分类、信息报告、应急响应等内容进行了细化,更具有操作性和针对性。
四、关键词诠释
(一)县级专项指挥机构:根据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规定,成立的相应专项指挥机构。
(二)应急响应:针对事故险情和事故,依据应急预案采取的应急行动。